万科金色悦城二期中的三栋高层,26层,一层6户现在采用的是两部日立电梯 载重825KG(11人),不合理就不用说了,按照相关规定是不是也不满足吗?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2011-07-26发布 2012-08-01实施)6.4.2条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GB/T7025.1-2008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1部分:Ⅰ、Ⅱ、Ⅲ、Ⅵ类电梯 中4.1.2.1条规定: 特别地,住宅电梯在表3中列出: a)额定载重量为450kg的电梯只用于运载乘客。 b)额定载重量为630kg的电梯还允许运载一个有一个人陪伴的坐轮椅的人(但不允许为电动轮椅)。 c)额定载重量为1000kg的电梯除了可以运载a)和b)中的载荷外,还可以运载具有可拆卸的把手的担架。 根据以上情况不言而喻,万科应该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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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粒
2016-07-07 10: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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