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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万科投资有限公司违法行为:房产证面积少于合同面积却不退钱
lxctile 2016-07-07 16:07:17 扫码看帖   3 4403
本人购买佛山万科城的房子,购房合同上写的套内面积61.2平方米,房产证拿到后实际面积是60.4平方米;按照合同上面积差异计算公式,实际面积少了1.3%。属于合同规定的0.6-3%范围,理应按照购房合同规定进行多退少补。然而给佛山市万科投资有限公司反映这个事情之后,对方却以签订的补充协议为由拒绝退回多计算面积的钱。
佛山市万科投资有限公司在跟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又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上规定3%以内的面积差可以多退少补,补充协议上有规定合同面积和房产证面积差互不找补。购房合同是制式合同,由建设厅和工商局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联合制定,属于强制性的合同范本。而补充协议仅仅是万科自行制作的,这样的做法明显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利益。而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要求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否则不退定金。希望广大购房人在看到本文后,查看自己的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确认是否也有同样的情况。如有相同情况,请大家一起申诉,坚决抵制这样的无良开发商的做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如果万科集团对这样的行为置若罔闻,听之任之,则属于纵容的行为,凭什么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负责人的上市公司??我们将进一步采取通过公众平台如微信、论坛等揭露万科此种违法行为,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投诉,最后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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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
沙发
佛山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6-07-08 09:26:55
尊敬的[lxctile朋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关于面积差异的问题已收悉。根据目前初步了解,在购房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套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事项。我方也会进一步进行核实,随后也将会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就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如您还有其他意见,欢迎拨打万科客户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我们始终愿意聆听客户的宝贵意见,不断提升服务品质,顺祝您生活愉快
                                                                                                                               佛山万科客户关系组
                                                                                                                                           2016-07-08
板凳
lxctile 
2016-07-09 19:59:24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本购房合同是广东省建设厅和工商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制式合同,具有强制意义,里面的条款是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监督管理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条款不隐藏霸王条款,以保护消费者利益。购房人是弱势群体,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所掌握的知识肯定没有开发商多,所以国家才颁布了以上办法和解释

现在万科自己为了单方面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之外,私自制定所谓的补充协议,不经主管部门的审核,要求购房者签字,其所规定的条款:房产证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有差异互不找补,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完全对立,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所以该协议是无法律效力的。

打个最简单的比喻:法律规定杀人是犯法的,而你在杀人之前,逼迫被害人签订协议,同意你杀他,他死了之后你无需承担后果。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签了这样的协议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吗???

作为上市公司的万科,竟然明目张胆制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议,这样的企业还有没有社会道德,还有没有企业良心?
地板
lxctile 
2016-07-12 20:48:14
佛山万科城对于投诉问题置之不理,采取冷处理,同时对于微信平台的投诉采取直接关闭的做法,你们以为这样我就不会继续了吗?13923296701,这个就是处理本次投诉的人,几次打电话他不是在开会,就是不接,你事情可真多啊,呵呵。。。到后来就说这是签约部的事情,跟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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