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佛山万科城的房子,购房合同上写的套内面积61.2平方米,房产证拿到后实际面积是60.4平方米;按照合同上面积差异计算公式,实际面积少了1.3%。属于合同规定的0.6-3%范围,理应按照购房合同规定进行多退少补。然而给佛山市万科投资有限公司反映这个事情之后,对方却以签订的补充协议为由拒绝退回多计算面积的钱。 佛山市万科投资有限公司在跟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又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上规定3%以内的面积差可以多退少补,补充协议上有规定合同面积和房产证面积差互不找补。购房合同是制式合同,由建设厅和工商局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联合制定,属于强制性的合同范本。而补充协议仅仅是万科自行制作的,这样的做法明显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利益。而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要求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否则不退定金。希望广大购房人在看到本文后,查看自己的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确认是否也有同样的情况。如有相同情况,请大家一起申诉,坚决抵制这样的无良开发商的做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如果万科集团对这样的行为置若罔闻,听之任之,则属于纵容的行为,凭什么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负责人的上市公司??我们将进一步采取通过公众平台如微信、论坛等揭露万科此种违法行为,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投诉,最后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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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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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9 19: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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