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科城花买的二手房,近期办理班车卡,被告知房间原业主办理过三张卡,需原业主提供卡号做注销,才能再办理新卡。 此规定非常不合理。 首先,收房时去物业办理收房手续,物业方并未告知此事项,我们作为买方,不可能知道还有个班车卡需要原业主交回。收房后,联系不到原业主,造成不能办卡,物业方是有责任的,物业有责任有义务在办理物业交割手续时将所有物业相关事宜告知清楚 其次,房屋已过户到我们买方名下,我们是房屋的合法业主。所有房屋相关的权益都应该享受。不应该以原业主已办未销卡的理由剥夺新业主应该享受的权益。万科方及班车公司提出,如原业主不提供卡号,则无法查询到卡号注销,这是万科自己内部管理的漏洞,前期办卡时为何不将房号与卡号做关联?当初的管理漏洞为什么让新业主买单? 期间我们多次联系物业帮忙跟地产协调沟通,地产方面接待人员不想办法如何解决问题,一味强调这是原业主和新业主之间的问题,跟万科方没有关系,强调是我们买方责任在买房时没找原业主要回,只一味说此事无法解决,完全不讲道理,根本没有站在业主角度帮助业主想办法解决问题的态度。地产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实在是另业主失望。 此事并非没有解决办法,即便是原卡查询不到或者原卡内有余额,也可以先给新业主办卡,保证新业主的正当权益,后期通过在新旧业主交割物业时告知新业主的方式,彻底杜绝此类问题。只一味强调此事无法解决,是非常没有道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