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区运动场原有高杆灯灯泡被换成高亮、超强、刺眼的灯泡,照明效果显著提升,为晚间运动提供了方便,对临近楼栋造成了影响。 生活区灯光本该以柔和为主,为了运动可以有所增强,但暴增至舞台效果强光,超过合理瓦数。 运动灯光照射,应局限于场地地面。运动场将灯头倾斜,灯背与地面不再平行,灯泡斜对楼栋,如同朝室**出光束,直接干扰住家,极其影响晚间休息。 高杆灯开关时间长期没有定数,纯凭人工心情控制,但都超过晚9点才关。过长时间的照明常导致无意间运动过晚,声音也伴随产生,影响休息。大部分运动员尚能有同理心,主动做到劳逸结合,但制度不明确、不控制,任小部分不良影响持续产生,属物业有意无意不作为。 物业对临近架空层也提供完全不加控制的灯光支持,变相引导产生了过分的夜间运动行为,加重了楼栋已经不堪的声音负荷,让本应得到光照的其他行道继续缺乏夜间亮光。 对上述情况,物业人员部分知情,却经常不有效回应、作为,让业主、物业间平等友好合作关系变得极不顺畅。对一些承诺开展、经费到位的活动也能突然落空,反复提醒也不被理睬,否则进行瞒骗,非常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