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是郑州万科城二期二批4号楼较低楼层的房子。B1户型,虽然景观阳台大家都知道的设计重大缺陷。 但我目前更担心的是 4号楼南侧,即健身会所(17幢)东侧位置,12台空调风机机组,很宏伟的一大片。所以我有以下几个问题: 1,在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补充协议附表五:一,6:提到此位置为空调机组,口为标示,不代表实际大小。那么这个大小是否合理,不用经过业主同意或公示i? 2,健身会所属于营业机构,包括空调在内,噪音等问题是否经过环境评测?如有?是否公示? 3,作为万科,是否有打算在空调机组周围增加隔音屏? 4,从4号楼低层看去,白茫茫一片机组,有碍观瞻,是否要增加绿植来适当美化? 请给予回复。 不要等到交房才解决。请主动。 环保!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