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顶有钢管洞漏水,自2022年10月份开始多次反馈,一直找到原因,一直到8月份收到房屋交付通知书后着急收房,维保和工程还是没有查明原因,先行进行了封堵,观察后期是否还有渗漏。 因此原因一直未收房,家里买了两套,本想一块装修,结果另一套装修完住进去了,这套的质量问题还没有彻底处理好。 购房合同第13页明确写着因质量原因修复后交付,而且交付通知书是8月份才收到的,但物业坚持按照购房合同写明的日期收取物业费。 个人认为交付时间非购房方原因,按照购房合同的交付时间收取物业费严重不合理, 目前物业让联系维保,维保不管,10.28日前往物业说明了情况,请她们和维保沟通一下,给领导汇报一下,尽快给个答复,一直无人联系。 请予解决并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