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e9的业主,我到现在还没有收房,已经过了将近4个月了。请允许小民介绍一下事情的经过:按理我应该是2012年底收房的,验房的时候发现不少问题,不能解决的都一一记录在案了。小民一看还有这么多的问题没解决,当然是不能签字收房的,你说对不,亲! 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就要过年了,我和验房大使又去了一次,进屋里看了看上次没解决的几处问题,发现还有几处大的问题没给解决(第一处是露台的护栏有一整块玻璃是碎掉的,没有更换;第二处是客卫的实木门是磕坏了的,挺重挺明显的,一直没给更换,连验房大使都说这样很过分;第三处是地板拔缝,一直没给处理;第四处是进门的玄关柜子底部有一块板子固定的有问题,左边向里,右边向外,)不知小民这么说,大人能否听明白,听不明白说明大人实在是懒得去听。时间又过去一个多月,到了将近三月底的是侯,我和验房大使又去了一次,进屋看了一下,上述的前两个问题解决掉了,后两个问题还是没有处理。在说话就到了4月24号。我又再次来到蓝山,看看这两个问题处理了没有?你猜对了,的确没有给我处理!于是我打电话给力万科的客户经理,我把问题说给她听,然后说了我的要求,减免物业费,由于房屋质量延期收房的赔偿金的,客户经理她是很客气的了,把我的几个要求全否定了:客户经理的意见就是小民所说的几个问题都不是什么影响入住的大问题,我们万科对于收房是有标准的,这些问题是调整一下就能解决的问题,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我们万科这边尽量去和工程那边去协调,但是关于物业费和其他的一些费用是不能减免的,更不要说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延期收房的赔偿金了。 小民延期收房是因为你的房屋质量有问题,至于是不是你说的影响入住的大问题,那是你们的标准。你们的标准不能左右我的收房原则,我的原则就是房子有质量问题我就不能收房,哪怕是你们说的不影响入住的所谓的小问题。既然这些房子的质量问题都是小问题,那你们在将近四个月的时间里你们也不能解决这些小问题,你们的效率是不是个大问题那!你们的低效率,不重视,不作为导致现在我过了四个月还没有收房,你说谁该为这个问题负责。 大人见谅,小民失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