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93697965】朋友: 您好!第五园垃圾中转站(垃圾房),位于二号路与环城南路交界处,2006年12月12日深圳市万科第五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将宗地号位G033316-0008建设项目为第五园的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移交给了龙岗区政府,龙岗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委托第五园物业服务中心使用及维护。该垃圾中转站做作为小区配套设施,同第五园八期内的社康中心、五期内的社区工作站、四期内的运动公园等社区配套一样为第五园全体住户提供服务。该垃圾中转站从2006年投入使用至今作为第五园业主生活垃圾收集站,所以该垃圾中转站是合法使用的小区公共配套用房。 第五园垃圾中转站于2006年投入使用至今已有10年时间,现在的垃圾中转站已经无法排污、设施老化、没有除臭设备、不能满足正常的垃圾清运功能,且对周边住户生活影响较大。再者,受政府垃圾限量影响,原负责第五园垃圾清运的外包单位无法承担第五园的垃圾清运,所以垃圾房维护改造势在必行。本次维护改造是在原面积和原高度不变的情况下,修复排污功能、更换设备设施、增加除臭设备设施等,目的是改善原有垃圾中转站的整体环境,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改造后的中转站周边及屋面种植绿化,临近小区一侧增加种植高大乔木;实行24小时值班清扫、清洁(有专人住在垃圾中转站内,随时受理业主诉求),垃圾箱采用无噪音箱体,将极大改善原垃圾中转站的现状。服务中心已经致函龙岗区政府物业中心,请示改造需求和申请改造费用。政府物业中心复函表示同意在不改变原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因此,本次改造费用从管理费列支,属于全体业主承担。改造方案已经公示,无需再投票征询全体业主意见。 2016年8月20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关于第五园垃圾中转站的沟通会,二期业主代表、四期业主代表、市政服务中心、第五园社区工作站、第五园业委会、物业服务中心等共计10余人参加。政府部门人员在会上也做了解释说明,后期物业将持续关注此事。如有任何建议欢迎联系您的专属管家。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深圳第五园物业服务中心 2016-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