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良渚文化村春漫里60幢业主,地下车库出口处为春漫里、英联幼儿园、秋荷坊、柳映坊四处交汇的十字路口,交警明确表示该道路为小区内部道路由物业负责道路停车车辆管理与道路行车安全。 本人于2016年8月14日中午11:05左右,由居住的春漫里60幢地库驶出,正常进入十字路口左转。行至十字路口中央,有多辆违停车辆,左转后被放置在路中央的广告花箱阻挡撞上左侧车体,导致本人车辆左叶子板凹陷需要更换,保险公司初步定损金额过万。 事发后小区保安、物业先后到达现场,本人质疑了为何道路中央会出现广告花箱的路障,其回答为管理乱停车。对于小区内车辆停放杂乱无章,甚至停到路中央之乱象,多位业主长期投诉物业无任何实质性回应,以致乱停车现象越来越肆虐,严重影响了业主的行车安全,对于该情况物业根本无作为。该广告花箱出现在三个住宅区(春漫里、秋荷坊、柳映坊)、一个幼儿园交汇的路况复杂的重要小区内道路的十字路口中央,外表无任何禁停标识和字样,无反光标识,根本没有起到任何禁停作用,反倒是出现了万科地产的大幅广告,严重影响了业主出行安全,侵犯了业主权利。 在与万科物业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中对于物业管理内容的第五条即为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约定物业的责任为车辆行驶、停放有序;保持小区安静;维护交通安全。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中对于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要求是道路通畅有序、车辆停放整齐。比照这一服务协议标准,小区内行车道已停满车辆,十字路口已经出现各种路障影响行车,物业的工作已经严重失职。 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在公共道路上放置、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马路中央放置广告花箱可以认定为物业公司有妨碍通行的行为。 本人在事发后要求在场的物业、保安等万科工作人员给与本次事件一个明确的答复与处理,在场工作人员也表示会向上级反映。截止目前,已近过去11个工作日,仍旧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就该事与本人联系。 事发现场如图所示: 随意横在马路中央的广告花箱: |
沙发
Little_J
2016-08-31 17:20:10 投诉贴6个工作日无人回应
|
板凳
杭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6-09-01 16:5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