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服务监督平台  
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
青岛 地产
物业费收取应有理有据,打折服务物业费也应打折。不应单方面催缴还收违约金
tslt_27939823668 2023-12-29 10:42:24 扫码看帖   0 722
物业费收取应有理有据,按照应收单价根据青岛市物业服务标准进行逐项按标准和规定时间服务并公示且有业主监督,否则不应单方面全额收取。打折服务物业费也同等打折。发催款通知并支付违约金属于霸王条款
扫描二维码手机查看本帖
0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tslt_27939823668
  • 用户组: 普通用户
  • 最后登录时间: 2019-8-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Copyright©2010-2017 万科VANKE 版权所有
扫一扫 ,手机看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