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6.17来本楼盘看此样板间,6.18购买30号楼4-3-2的洋房三楼。等了半年,2023-12-29来售楼处收房。合同里写明的阳台,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了露台。发现此事我马上寻找营销经理商议解决方案。中间投诉多次无果。我买的是钢凝结构房子,给我的方案是用彩钢板解决,还要在每日居住的家中施工。我想问一下,将心比心,如果是你们的房子被这样处理,按照建筑面积的价格却给你彩钢房,请问你们愿意吗?拿这个方案打发我,自己不觉得脸红不觉得羞愧吗?从事发到今天,已经21天。从头至尾,唯一见到了一次负责人还是在售楼处等待了将近一个小时,推推拉拉不愿意见面,勉强的敷衍了几句,告诉等消息。身为一个全国知名的房地产企业,买万科的房子,就是因为相信了万科的服务和品质,我已经投诉将近10次,因为我本来不是一个有钱人,靠自己辛苦多年的打拼才买了这栋房子。我还想问问施工方,为什么擅自违背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本应该购买的阳台上加上房盖?而非要使它变成了现在的“露台”!你们节约了建筑成本,却给我这个普通买房人带来了巨大麻烦和经济损失。生而为人,我觉得应该将心比心。遇到问题应该及时处理而不是这样摆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