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本人购买万科雁鸣湖22-1-207号商业用房,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前。 2022年11月下旬,本人先期对该房进行了初步查验,发现该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使用。具体情况:西部“刀把状空间”的北边为全封闭橱窗,无法进出;与东部空间的邻墙上留有一条窄缝,也无法正常出入。由于该房西部“刀把状空间”完全无法使用,进而严重影响整体房屋正常使用功能。对此,我方通过口头通知、书面发函多次向滨湖时代公司和相关对接人员反映,要求尽快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并在该房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后立即交付我方。 2023年3月16日,万科地产、设计方、施工方经过长期扯皮推诿,最终才在全封闭橱窗上安装了一扇门后,将商铺交付我方。 2023年3月下旬,就商铺逾期交付近4个月(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3月16日)的违约赔偿问题,负责处理此问题的地产负责人崔华、物业负责人王朝磊当面向我方口头承诺,以6个月的物业费冲抵违约赔偿,我方认可了此赔偿方案。 此后,崔、王二人调离万科雁鸣湖,我方多次催促,但违约金冲抵物业费事宜拖延近一年,至今无人落实! 上述漠视客户、违背诚信的行为,令人不由质疑万科内部管理失灵瘫痪,对外自毁万科地产良好商誉! 请责成相关负责人员即刻处理此事!!! 业主:吕平安 18681882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