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要求尽快提供面积差相关资料及回复相关事项的函 广州市万尚房地产有限公司: 针对贵公司向业主发出《商品房面积补差通知》一事,2016年8月23日起,东荟城C区90余户业主签名向贵公司送达了《关于请提供商品房实测套内面积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资料的函》,对贵公司发出的通知提出了异议,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9月3日,贵公司安排了客户关系中心工作人员与相关业主进行了座谈,就业主提出的问题互相进行了澄清梳理: 1、确认签名业主所在楼栋进行面积测绘的具体时间和所选取样本的房号; 2、提供进行面积测绘、样本选取的规范依据,以及具体测量方式、计算公式与计算过程; 3、C13栋实测面积和房屋预售面积完全一致,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阳光家缘网数据),该楼栋是否进行测绘; 4、对测绘报告有异议进行复测后,如何出具结果及依据。 针对以上问题,工作人员以需要向测绘机构申请相关资料数据为由,当时未能给业主答复。延后至9月14日知会业主表示贵公司向测绘机构递交了申请要求提供资料数据,其后相关业主多轮次向客户关系中心人员询问进展情况,但贵公司至今未予业主答复及提供资料。 基于上述情况,现业主指出相关理由及提出以下要求: 贵公司发出通知要求业主应向贵公司补缴面积差款项,则贵公司理应提供主张所需的充足依据,以证实贵公司主张金额的正确性和准确性,这是社会经济交往的最基本常识。至于贵公司需向什么单位、走什么程序取得应向业主提供的资料,这是贵公司自己的事,因为是贵公司主张向业主收取面积差款项。 现贵公司未按9月3日座谈会互相澄清的事项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一切责任应由贵公司承担,在此我们要求,贵公司应在10月8日前向业主书面回复座谈会澄清的相关事项及提供相应资料,在此基础上业主视贵公司回复情况进一步协商面积差事宜,否则,业主对贵公司发出的《商品房面积补差通知》将不予理会。同时收到面积差的相关业主会按照政府法定程序向贵公司提交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法定资料,要求贵公司按照与业主签定的代理合同代办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如果贵公司以未交面积差款这一不是法定办证的前置条件作为理由拒绝受理业主办证的事宜,或因贵公司拖延,未能在承诺的交付500天之内办好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业主将按照合同追究贵公司的违约责任及追索补偿。 请贵公司珍惜公司声誉、本着宣称的“契约精神”,及时回应业主面积补差的相关事项。 |
沙发
广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6-09-29 16: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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