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购买闽侯大学城万科又一城商品房,2016.10.12准备收房,根据已经完成收房的业主反馈,购房合同中原承诺的方太或同等品牌三件套(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其中燃气灶被换成了华润旗下的百尊燃气灶。经了解百尊和方太根本不算同品牌产品。福州万科万科给的答复是:华润燃气要求必须使用百尊作为通气条件。把责任推给华润。提请万科集团调查此事,如果福州万科说法成立,华润燃气必须为自己的违法事实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华润要求,本人要求福州万科履行合同,换回方太燃气灶。 2、商品房合同所订立的物业费为2.98元(由综合服务费1.6元/月.平方+尊享服务费1.38元/月.平方),超过福州市闽候的物业服务费最高限价(2.15元/月.平方)。本人也不需要尊享服务,无需缴纳尊享服务费。这个另外据我了解,有的业主订立的合同中物业费为2.15元/月.平方。存在一个小区收取不同的物业服务费问题,提请万科集团调查此事,将物业费统一调整为1.6元/月.平方,需要尊享的业主可以单独购买尊享服务包。 3、根据根据已经完成收房的业主反馈,他们都是被要求缴纳三个月或半年的物业服务费,才能够拿给钥匙,并进行验房。我的述求是必须先拿到钥匙进行验房,待验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并再次验收无误之后才开始缴纳物业费。提请万科集团督办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