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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地产
投诉圆方刘经理和其上级郑宗保推卸责任/消极怠工
tslt_65170597175 2024-02-28 14:05:44 扫码看帖   1 635
本人已经于2024年2月19日开始连续在本平台投诉了武汉市江汉区马场路136号万科圆方BC栋7楼架空层人防消防避难层乱堆易燃杂物的事件。本人还是先问物业刘经理,才得到了反馈,不意外地就是,继续上门劝说。这个刘经理老是强调没有执法权,根本就是推卸责任、消极怠工。直到今天为止,架空层的违规杂物还是没有清空。
本人投诉:
一、关于执法权的推卸责任。
无论什么事情一说到执法权,物业就推卸责任说没有执法权,相关矛盾处理不了。这是根本性错误。很多法律法规里都点名物业的职责所在。无论是现行民法典,还是当地行政法规,都视物业为民事法律主体,都赋予了其相应法律地位。譬如眼前这件事就是明证。根据2022年3月3日通过的《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市政府第311号令),第五、六、十五条都赋予物业的消防职责,这是明文点了物业的名,也是物业就该文范围内的执法权力来源依据。法律赋予职责,就是同时赋予职权。同一事件范围内,需要承担职责,那就有相应职权;同时赋予了职权,那么行使该职权也要因此负相应职责。权责对等,是最简单最朴素的公理,世间万物都要遵守。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责任越小,权力越小。
物业一见一听执法权,就条件反射般地推脱,说没有执法权。这让本人怀疑,这是不是万科物业整个体系培训的重大缺陷,还是他刘经理的个人发挥?难道万科物业的培训体系里没有法律顾问的参与吗?
二、违规者的背景调查。
2024年1月7日下午首次投诉以来,社区和物业已经屡次劝说这个违规者自行清理,但是违规者态度一直强硬回应:“你们敢动我东西试试?”事情能拖到现在,社区和物业即便都发了通知,也没有清理违规杂物(自我打脸),侧面说明了物业有担心社区有黑恶势力支持并成为违规人保护伞,导致都不敢秉公执法。因此,请平台敦促武汉万科物业大区重视此事,并积极联络相关政府部门搜集该违规者的背景信息,对黑恶势力保持警惕,与本小区的治安片警保持信息沟通和交换。这对于本小区以后的治安环境,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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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沙发
武汉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24-02-28 14:23:05
尊敬的朋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已收到,核实后会有相关负责同事与您回复。如您有其他问题可联系万科统一客服热线4008000002。
祝生活愉快!
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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