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4.2.19日发现小区三期北门外园路塌陷存在安全隐患,反应无果(以“路面一般物业维修不了”为由搪塞后无任何回复);于2024.2.27日其他业主反应同样问题,管家第一时间就对其报备处理。当日联系管家对疑似区别对待情况进行询问,回复态度极差,内容敷衍(只以“已报备”“收到”内容回复)。更是以“是阳梨这个人造成的?是的话那么对不起 如果不是 那么阳梨一句对不起有什么用 能解决问题还是能缓解你的疼痛”文字中伤业主“,完全没有履行职责义务,还要求业主及时支付物业相关管理费用。我们交着物业费找物业管家给我们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天经地义,是管家这个岗位应该做的义务。针对物业管理义务工作提出的质疑,无任何针对个人行为,管家对相关问题解决方面表现出得是敷衍、不作为、区别对待、服务态度极差,岗位工作本身就应履行本职工作义务更是和个人情感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