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广州万科幸福誉推出L6栋开始登记,广告宣传页写明L6栋02、05户型是约125平,见附图,电商收取2万抵10万电商费,业主开始登记。2016年10月,预售证未出来,但是业主发现在房管局阳光家缘网站上写明L6栋02、05户型是115平,相差10平,并且户型图部分与广告画完全不符。而在这整整两个月中,业主完全蒙在鼓里,没有任何万科人员通知有面积上的变化。直至现在,万科幸福誉L6栋的广告及各大房产网站上显示该楼盘的信息仍是125平四房。简直不敢想象万科会盖房子少了10平米。 2016年10月21日,本人联系官网客服电话后,万科幸福誉销售经理通知次日面谈。面谈时万科一位人员在场,本人对此虚假广告引发的重大错误提出质疑,提出因登记此楼房耽误两个月,且与当时承诺面积不符,与我购房需求违背,如我仍购买,除扣去减少10平的钱,因此面积错误万科需在楼房价格方面给出折扣赔偿。10月24日晚万科销售讲此事反馈上去了,结论是无额外赔偿。 在此,我想问,虚假广告造成实际建筑面积比广告小了10平,且整个楼盘只有这个户型小了其他都没有变化,在此过程中没有人通知到业主,在业主两个月后发现了此错误后才承认后又无任何补偿。这样是有道理的么? 1、销售是否代表万科在跟我沟通此事,销售讲话是否代表万科官方对此事的回复?如不是,我希望万科人员与我沟通。 2、虚假广告致使业主蒙骗,这是否是事实?如用“你不买你退房,有人买”、“提赔偿拿出法律依据来”这种态度对待业主,是万科的行为么? 3、虚假广告致使业主蒙骗,这是否是事实?中间业主出现了经济损失,万科不应给予赔偿么。是万科的行为么? 我要求万科对虚假广告与面积出现重大错误进行公告,除扣去减少10平方的总价,还应给予业主额外赔偿。注意联系时由万科人员联系我不需与销售联系。电话已在个人资料中。 附新华社10月20日文章中内容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再出重拳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确提出将对发布虚假房源、恶意炒作、捂盘惜售等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依法严惩”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事关这个产业的未来,一个不讲规则、充满谣言、欺诈的市场伤害的将是所有人的利益。对此,房地产市场各参与方都应有深刻认识”。 |
板凳
东北狼
2016-10-27 12: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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