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4月到万科缇香郡看房子,看中缇香郡D栋12单元301的房子,因为301室有一个连廊可以使用,当时交了2万元的认筹款,到五月份的时候去万科签了合同,因为签合同和我们看的房子不是一个地方,相隔较远,我就只能问和我签合同的员工,我们的房子是有连廊的,这个合同上要怎么体现出来,当时那个员工回答我的是“销售员给你们看的是哪一套就是哪一套,连廊是属于赠送部分,合同上没体现”。因为是第一次购买,很多东西也不懂,既然都这样说了,这么大一个集团,我想应该不会欺骗我们。2016年7月,贵阳万科销售部给我们打电话来说可以交房了,我高高兴兴的准备去收房,结果,到那里傻眼了,因为销售人员给我说的301室变成了302室,而我们购买的301室变成了业务员给我们说的旁边的那个没有连廊的套房。我们马上找到我们的销售人员,结果是因为他们的图纸还有其他的等等问题,他们弄错了。销售员和他的主管联系,就此问题协商,万科销售人员及他的主管都承认了是他们的问题,并承诺要么把我们的洋房换一套高层,要么就是补偿大概两万多的补偿金。但是他说这个不在他的能力范围,他只能向上申请,并答应一定给我一个答案。过了两天,那边说换房这个是绝对行不通的,只能给我补偿款。我答应了,因为事情已经发生,我也没办法,那就等他们的赔偿金吧,一个星期拖一个星期,一个月拖一个月,至今都没有一个答案。销售部的说万科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事,需要时间,毕竟我是弱势群体,我也只能等,可是,在那之后,销售给我房子的业务员实习完回学校了,就再也没有音讯。然后给万科的销售部打电话,给了我一个新的联系人的电话,结果每次打电过过去都是忙,没时间,或者说是没法处理,我自己亲自去销售部又说领导不在,说实在的,这样一而在,再而三的推脱,对于万科这样一个全国性的大集团的名誉难道就不是一种损害,或者从侧面说明万科的可信度在哪里?虽然销售给我房子的业务员不在了,可是万科这么大一个集团还在呀,为什么要这样推诿责任,为什么不能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难道你们销售错了就不该承担责任吗?希望你们能够给我一个答复,谢谢了 |
沙发
贵阳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6-10-26 16: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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