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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地产
投诉物业不作为
tslt_07156785688 2024-04-01 16:18:57 扫码看帖   0 158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样的情况下,住改商合法。北宸之光曦园7号楼1单元101业主私自在家开超市(住宅性质),扰乱公共秩序,物业不劝阻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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