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期待,,,,,,,,,,,,,,,,,,,,,,,,,,,,,,,,,,,,终于可以看房子了!!! 2012,12月26日,很令我失望,13栋3403室和3404室室内温度一个24度,另一个居然是10度!!2套房子的客厅大白裂痕严重,窗台大理石板是两截的,一半薄一半厚。阳台门是走形的,关不严,窗户呼呼漏风。。。。。。客户大使满口答应尽快解决。 到了2013年1月1号,已经过了合同约定交付期,所有问题却都没有人去解决。问谁都不知道。元旦下着大雪,我们全家在物业维修中心等待了两个多小时,才等到客户大使——朱女士。她告诉我们还是要等。从此万科蓝山的客户服务就杳无音信。 2013春节后我们主动去验房,买了一套拖布(电视购物买的,200多一套)放在房间里。等3月份再去验房,东西不见了。问谁都不知道,房屋问题也没有解决完。期间我们打了400投诉电话,回复我们的依然是元旦接待我们的朱女士。对于我们提出的整改问题还是满口答应。就是没有结果。 4月26号,雨季来临了,我们再次验房,又发现几乎房子所有窗户都漏水。大白还是没有解决,暖气漏水,卫生间缺配件。。。。。。没等我们离开万科,却听说万科给我们发了催告函。大体内容是:房屋已于2012年12月31号,就无任何质量问题,买受方无故不验房,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天啊!万科你是怎么了?我们冲着你是全国知名品牌房企,才愿意花高价买你的房。怎么会发生如此颠倒是非黑白的事情!!!!!再次投诉400,回复的依然是朱女士,居然说“房屋有质量问题是正常的!那你也应该收房。”可是从发现问题到今天,万科没有任何人告诉过我房屋有问题也要收房!朱女士居然这样振振有词答复我,让我震惊和无语! 时至今日我们主动上门找、问、查无数次,却不见她们来一个电话。如果房屋有质量问题我们也应该收房这个规定是万科定的吗?如此可笑的规定万科从没有人告诉我们。就算有这样的规定,为什么不早告诉我。现在所有问题快解决了,你们居然这样说,万科你是玩不起吗?玩不起就别玩,能玩得起就按合同约定的理赔。对你的业主负起责任。对得起全国上上下下关注你们的老百姓!!!! 太让我失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