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万科:你好!我是万科金域缇香二期的一名业主,按合同约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交付。贵司提前至2016年8月26-8月29日集中交付,但遗憾的是我未收到交付通知书,贵司也未按我的要求提供已邮寄的系统回执。当我收到温馨提示的时候已经是2016年9月10日,且通知书落款的时间是8月31日,EMS邮戳时间为9月7日,两个时间均晚于集中交付时间(两个函件的收件地址何收件人的信息都是一样的,为什么第二个能收到,第一份收不到且没办法给我提供邮寄系统回执单)。因本人现出租住房未在项目周边,不知道提前交付的事情,买房时承诺的“专职收楼经理”也未联系过我,收到通知书后我本人到项目现场并询问收房手续办理事宜,被告知:1、集中交付已过,需要本人到城市花园办理,项目上不提供一站式交付服务(本人上班时间无法到城市花园办理手续);2、集中交付期赠送的相应礼品及团购优惠也不能享受;3、物业费得从8月29日起缴纳;我觉得一点也不合理,请领导评判,给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