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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 地产
物业违反地方规定在节假日禁止业主无噪音装修给业主造成损失
tslt_71188428708 2024-05-08 15:01:25 扫码看帖   0 1510
4月28日,南宁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金域中央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两公司”共同发布《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及装修工作安排的温馨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五一期间“…禁止一切装修行为……”,违反《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给业主造成损失,现业主要求整改及赔偿。具体为:
一、物业过失
(一)单位过失。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从事室内装修…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禁止使用电钻、电锯及其他产生高噪声的工具”,而通知中却是“禁止一切装修行为…”,从而造成业主不能进行一些符合条例规定的无噪音装修行为,本人事先约好的对房子墙面涂料刷漆等无噪音装修,也因该通知要求“禁止一切装修行为…”而不能开展墙面刷漆等无噪音施工而遭受损失。
(二)员工过失。本人多次与管家覃桂剑沟通,要求覃桂剑承认错误,并修改通知要求,但覃桂剑一直拒绝承认错误,一直未修改通知规定。
二、本人诉求
(一)对覃桂剑进行批评教育并作经济处罚。
(二)因通知规定导致本人未能在五一期间进行无噪音施工,造成本人爽约并赔偿装修公司有关费用,本人要求赔偿本人经济损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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