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份收到管家发的一封律师函,让缴纳物业费。在你们发出律师函之前的21年之前的物业费我全部缴清,可以说是不欠任何物业费。在没有收到任何短信、电话或是你们任何一个物业人员上门催缴的情况下,直接给我发了一封律师函,而且是让我缴纳的费用包括没有到期的物业费。邮政快递把律师函寄给我,我收到时,我一直在你们官方平台反应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请问国家有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发律师函强制催收没有到期的物业费用?你们的法律依据在那请解释。如果没有法律依据,这种律师函算不算暴力收费或是拿着法律在行使诈骗?时到今日物业换了几任,我的这个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换一任提一次,换一任提一次,都没办法解决,让物业去法院起诉,物业也不干。让你们总公司去解决也没人出面解决,一直拖,这就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服务态度?一提这个问题,管家就拿物业合同出来说可以发律师函,但物业合同上也没有写可以发律师函暴力催收没有到期的物业费啊。你们是那里来的勇气?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是不是就可以想欺负谁就欺负谁?娱论大了,就算你是上市公司让你市值蒸发几十上百亿也是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