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早日解决此问题,如果你们没有能力解决此问题请诉送到法院。我们找个能说理的地方去解决,你们也不用一直发律师函来威胁我。个人观点:这场官司我想你们应该也赢不了,国家就没有一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发律师函暴力催缴没有到期的物业费。如果有那恭喜你,你们赢了,法院只要判我输,我一分钱不少的缴纳。但正常法院是不会这么判的,如果有了这么成功的案例,万科向业主发律师函暴力催缴没有到期的物业费官司打赢了,那全国的物业公司都可以效仿,那还有什么物业费收不上来的。都发律师函不就可以了。这种结果会引发社会**。你们现在的行为比银行都恶劣,银行在收款时也是一直短信电话的催收,实在没办法了才会发律师函。你们可真厉害直接来最后一招。我的诉求很简单按消保法(退一赔十),你敢发律师函暴力催收没有到期的物业费,我就敢按消费者权益保**要赔偿。不解决就早点起诉我,只有起诉了我才能把我的权益最大化,我不是学法律的没你们专业律师团队厉害。只有去了法院我才能得到公平公正的权力。同时,我要向各部门提出我们小区的一系列问题,税务,共公维修基金的动用情况,共公收益及开支,而且我们一直都有额外的交共公能耗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