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万科公园城10栋10一21的业主,现向你们诉求几个闷题:一是按照购房合同应该在今年5月30日接房,但万科开发商以疫情.天气等原因二次推迟接房时间,先是顺延一个月,这又通知到8月30日接房,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赔偿。这种单方违反合同,令人愤怒,疫情都过去一年多了,况且我们去现场看过多次,去年主体工程都完工了,去年10月去现场看只有十来个工人在施工,上月去看还是只有十来个工人在干活,这是为什么?难道还有疫情?去年10月到今年4月天气都很好,难道又是天气酷署?我们业主都是将房款付清了的,难道资金断链?还是用于其人也?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我们希望开发商不要拿疫情和天气说事,面对业主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坦城点拿出诚意来,不要唬弄业主;二是强烈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期交房,如违约应按合同条款予以赔偿,不要认为通知了就行了,通知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况且业主们是不接受的。开发商一意孤行,必然会导致矛盾激激,如果不出面解决好此事,我们也只有拿起法律武器,起动诉诉程序。在这之前,我们肯请万科高层领导引起重视,督促开发商尽快处理此事!肯请拜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