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服务监督平台  
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
沈阳 地产
房产证逾期下证
tslt_02308510438 2024-05-31 09:25:12 扫码看帖   1 941
按照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目前具体2023年10月交房已经过去将近8个月时间,仍然没有交付房产证。
1. 本人无法拿房产证办理商转公业务,对本人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2.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应赔付违约金至今一分钱没看到;
希望开放商抓紧时间解决业主问题,按照中国法律妥善处理,
扫描二维码手机查看本帖
1 回复
沙发
沈阳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24-05-31 09:42:14
尊敬的“tslt_02308510438”: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司已收到且非常重视。如果您有其他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致电万科客户服务热线:4008000002 (每天8:00-18:00)。 感谢您对万科的支持与信任,祝您生活愉快。  
沈阳万科地产客户关系中心
2024年5月31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tslt_02308510438
  • 用户组: 普通用户
  • 最后登录时间: 2024-8-1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Copyright©2010-2017 万科VANKE 版权所有
扫一扫 ,手机看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