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2024年5月31日交房,现开发商单方面临时通知我们业主改到2024年8月31日交房,根本没谈及到自己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作为一个集团公司,应有的担当和责任在哪里?现我们业主要求一是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如果不能按期交房,贵公司应给出具体的赔偿措施,而不是逃避责任!二是究经是什么原因导致不能按期交房,从去年到现在我们看到的是该项目每天只有很少的工人干活,又谈什么能如期交房?难道贵公司不应该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只是说高温和疫情?该项目管理人员没认识到自己的责任?还是说资金用于其他,希望开发商面对业主真诚点!望万科高层领导引起重视,督促开发商按规矩办事,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开发商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