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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地产
反映停车位问题无人回复,已向政府部门举报
万维天地B3业主 2024-06-03 09:18:41 扫码看帖   1 737
万维天地小区以长期租赁形式变相买卖人防车位违法,不按《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按年出租车位给业主,人为制造停车难矛盾。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五)物业区域内停车位、车库的销售、出租、分配以及使用情况;
第五十四条 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目前万维天地既没有公示车位相关信息,又不对业主按年出租车位,又违法长租二十年车位变相强卖车位,并且无法转让使用权办理使用权证。
根据上述情况我已向政府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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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沙发
武汉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24-06-03 09:40:33
本帖最后由 武汉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于 2024-6-3 09:45 编辑

尊敬的朋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已收到,核实后会有相关负责同事与您回复。如您有其他问题可联系万科统一客服热线4008000002。
祝生活愉快!
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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