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万科瞒报败诉案后,公司在年报上是隐瞒这300多万元维修金还是向全体股东公开 成都万科物业在小区用大桁架到处公示:万科公司已经先行为全体业主垫付了300多万的维修款,但至今业主未付款。2016年12月9日,法院判决书出来了,判万科败诉(本次只有130万,余下200万连业主大会都没有开,更不可能胜,万科也不敢起诉),即业主和业委会不承认这300多万元的款项法院予以支持,万科要求业主付款法院不支持。这就意味着万科公司将损失了300多万元。成都公司12月10多号领了判决书后,一直瞒报总公司,后被业主公开再也瞒不了了(当然成都万科物业总经可以继续浪费公司的人力和财力继续上诉,以拖延时间。虽然上诉万科的胜算为零,业主方胜算为100%;但这样可以暂时躲避公司追责,争取拖到下一任经理:D) 万科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公司在年报上是隐瞒这300多万元、还是向全体股东公开这300多万元的损失呢? (这300多万元的损失,公司怎么处理相关责任人) 万科公示的业主欠万科300万元维修金 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