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贴:https://tousu.vanke.com/showtopic-27963.aspx 此贴发布后有万科地产工作人员通过微信与我联系,开始表示已经邮寄了通知书(意思是我们已经寄了,收没收到是你的问题),后经我要求,查找邮寄单据,发现邮寄地址甚至收件人电话都是错误的,该地址及电话我根本闻所未闻。这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此地址是与我本人电话核实过的,我最生气就是这点,你们只凭自己电脑内记录的表格就说与我本人核实过,明明自己犯了错误还死不认账,这种态度我无法接受!! 讲事情:1、该地址和电话我从未见过,很明显是你们工作失误,具体你们可以自己核查我在买房和买车位时提供的书面合同上的地址;其实再简单一点,你们自己打一下那个写错的电话问下,到底是寄给什么人了?2、你们未履行车位交付通知义务,导致我车位自可以交付使用至今无法使用(本来可以出租),损失租金,同时竟然还要求我补缴车位服务费;3、你们将我的车位交付通知书邮寄给了不明身份的地址(因为连电话都填错,你们提供的快递单据显示已被签收),是否构成了对我个人隐私的泄露?不应承担责任? 讲你们的处理态度:1、自己犯错丝毫没有自我反省,反而一直将责任推给我,说与我电话核实过,简直不可理喻!2、在推卸责任后又拿合同说事,说合同上列明就算未收到交付通知也以合同时间为准,不谈合同霸王条款是否合法的问题,你们就是这样对待客户的?在证据确凿证明你们的工作人员自己犯了错后完全不用承担后果?你们工作如果仔细点,或者邮寄通知书前后再电话通知一遍的话还会弄成现在这样?所有损失要我承担?3、自始至终没有提出任何解决方案,任何!从头到尾的主线就是在说“我们没有问题,都是你自己的问题”在我表示气愤并告知如不能给我满意答复我不得不再找你们总部给我说法后,我给你们留出了充分的处理时间,直至目前根本没人搭理我。 你们不拿客户当回事,我只能继续投诉,直到你们总部有人给我回复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