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诉概述:2024年6月30日晚21:00分,骑电动车载家人至小区7号楼与8号楼中间处发生意外,导致女儿(3岁半)颅内骨折出血,眼眶骨折,住院10天,共计医药费花费8500元,物业现场报警后,现场初定同等责任的情况下,现万科物业逃避责任,认定为业主全责,安防负责人刘陈表示仅愿出2000元慰问金处理此事。 2、事件经过:2024年6月30日晚21:00分,骑电动车载家人至小区7号楼与8号楼中间处发生意外,原因是大理石地砖碎裂,导致前轮卡死,车辆形成翻转,一家全部被甩飞,物业认为是业主超载导致,且认为路面无问题;现我拿不出证据证明该块地砖之前就出现断裂许久,该地区还存在监控盲点,无法证实,作为业主,我可以负责任的说,该块地砖已断裂许久,未曾想发生此次意外,因我刚入住不久,也不懂发现需及时报修,故此砖就成为万科物业逃避责任的借口! 3、万科物业处理态度: ①逃避责任,拒不承认交警的事故认定,一再要求交警开会上报研讨,且在交警处协调时仅个人协调意愿为出具2000元给与业主作为孩子的一个人道主义慰问,对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一概不认!协调期间不停电话请示领导,请问什么领导,多大的领导,既然来处理的人做不了主,需要万科物业的领导坐办公室喝茶电话指挥么?2天内三次去处理,都是无疾而终,万科物业到底是想做什么?最终表示不愿意就自行诉讼! ②业主女儿本身保有正常的商业险,意外险等等,物业表示,保险不报的费用,物业可以承担,试问,业主女儿的商业保险等共计1万1千元,是万科物业每年缴纳的吗? 4、业主态度:根据责任划分,是业主的责任业主自行承担,不进行任何无理的索赔!但是万科物业此等处理事故的态度,存在不作为、不在乎,业主在园区内的人生安全在缴纳高额的物业费依旧无法得到任何的保障,故意激怒业主走法律途径,以平民之力对抗上市集团! 5、五问物业: ①高于市场的物业费不缴纳就诉讼业主,此等底气源于过硬的服务品质是吗? ②遇事处理的态度是因为万科的品牌高高在上是吗? ③园区内发生的事故在交警认定的情况下依旧不停地争辩,拒不认定事故责任,是万科集团后面强大的法务在支撑是吗? ④业主是对集团性的公司没有任何索赔的权利是吗? ⑤是一旦形成索赔就影响到万科物业领导的饭碗,升迁了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