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篇抗议帖子是这里:https://tousu.vanke.com/showtopic-28318.aspx。 当前进度是车位位置已经调换,但销售以新房首开过于繁忙为由,拒绝与我改签合同并且未给出具体的可改签日期,导致车位现在仍然无法交付。难道买过房子的客户就不算客户了么?这显然不是万科的服务宗旨吧! 另外,销售对延迟交付违约金问题只字不提,也罢,“吃亏是福”车位能交付就好。然而过分的是,销售要求本人缴纳前两个月的车位管理费! 本人没有过分的要求,只希望个人诉求能够合理解决:迅速改签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免去交付之前的所有管理费用! 还请有关部门看到后及时与我联系,联系电话:13136118896 |
沙发
杭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7-03-01 08: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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