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领导: 我是天河区半山溪谷半山湾10栋101的业主.2016年9月我们小区更换成万科物业管理。我像许多人那样欢欣喜悦,认为万科物业管理一贯管理正规,公正严明,且是善于管理的单位,相信在好的物业管理下,我们小区的环境面貌将会得到有效改善,生活在小区的业主也能过得更加舒服愉快,所以我一下交了两个月管理弗、但是就在万科物业接管后不久,就发生了一件管理人员处理老旧历史问题有失公允、轻许承诺出尔反尔的事,让业主心寒! 物业接管后,物业管家“百里香”要求我先拆除我家后花园的不锈钢棚架,(该棚架是前管理处管理期间经管理处同意搭起的,花了1万多元建好,与我同时搭建的还有其他业主各种各样的棚房)。我当时回答说:“如果一视同仁,小区所有的棚架﹑棚房都拆除,让小区的环境更优美,我赞成,我先拆除也没问题;如果我拆除了,不拆其他人的,存在管理不公平,我就不会接受这个管理,也就不会再交管理费。”她回答我说:“好,我向你们保证,小区里的所有违建会陆陆续续拆除,一定会全部拆。” 第二天,我和爱人到管理处找“百里香”,要求把承诺写成书面的。当时,管理处还有几个人在场,管理处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应该听到。当时“百里香”说:“不必写书面的,写书面的必须经上级批准加盖公章,很麻烦.”但我们还是要求要写上书面的((协议))。小区的业主是平等的,大家都是同一个标准,标准和规则不能因人而异。因为我们得不到书面的承诺,我本想得到书面承诺就自己拆除。 后来,“百里香”让城管强制拆除我的棚架。城管说:“管理处指定拆的。”就这样,在老物管时的众多搭建中,只拆我一家.,我损失一万多元。时间已过去半年,未见管理处有其它拆违建行动,而且还出现新的搭建,管理处却听之任之,不去阻拦。这明显存在人情和利益关系。如果处在多重标准的管理中,我不服。我要求:半山溪谷的管家赔偿我因不平等管理给 我造成的损失一万多元。作为物管的负责人,说话不认账,这是砸了万科物业的招牌,希望论坛版主能反应给万科总部,望万科总部能妥善处理此事,给业主一个交代!对得起万科物业历来给我们留下的一流服务的好印象!谢谢! 此致 投诉人:段珠凤 17年2月28日 |
沙发
广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7-03-01 09: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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