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万科领导您们好: 我是上海市松江区淡家浜路88弄万科梦想派15号1501室业主,怀着无比愤怒和悲伤的心情写下这封投诉邮件,希望万科总部能为民做主,叩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们于2016年1月12日在小区购买了地下产权车位(车位号262)车位费已于当日全额付清,身份证等相关资料都一并交由万科地产工作人员,他们跟我们说合同盖完章后会很快交给我们,让我们耐心等待一下。因为临近春节,我们也没去催合同的事情。春节过后,大概在2月4日,5日,我们的合同还没拿到,也没看到262车位挂上私家车位的牌子(其他之前没有挂牌的车位都已挂好,故产生疑虑)就此事我咨询了物业管家,但是管家给我的回答另人惊讶,他说小区其他业主也在问他262车位挂牌的事,当时我以为管家听错了,又让管家和同买262车位的业主确认了车位号,确认下来居然真的是262号车位。天啊,我当时一头雾水,马上打了万科地产400的电话确认此事,他们当时第一个给我电话回复的是一位姓许的先生,他说会尽快调查此事,他们也不知道怎么会发生这种情况。等了数日之后调查结果另人无语,就是他们在卖给我们之后又将同一车位号卖给了其他业主,同时跟他直接网签了,这么低级无知的错误竟然也会发生,我是服了你们万科地产了!!!我们在第二位业主购买之前早已全额付清了啊,试问:一个车位怎么可以先后出售两次? ? ?不是应该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吗? ? ?我们千挑万选的车位钱也付清了却成了别人家的,对他们的行为表示强烈的不满和愤怒!!! 在接下来的处理过程中,他们前前后后换了好几个工作人员来和我们洽谈此事,但是几乎没有看到一点诚意。我们在期间一直执着的表示坚持想要要回262车位,但是他们给我们的答复一直是:已经和对方网签了,不能撤回,只能让我们放弃。试问:这种情况发生不是完全因为你们的过错引起的吗?为何到最后都要我们无辜的受害者来承担结果,在这一两个月里这件事已经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扰,夜不能寐,烦恼不已。 最后接手这件事的是王经理,他通知我们2月14日到上海总部去商讨此事,声称领导们很重视这件事,特地安排了会议室来和我们协商, 我们过去了,其实最后只有王经理一个人,在一个接待室接待我们,好像和之前说的领导们,会议室相差很远啊,可以看出,上海万科地产对此事根本不重视,无所谓!话说的很漂亮,说会站在我们的立场为我们考虑的,但是结果呢?答复依然是:262车位已经和别人网签了,不能再给我们,最后扔给我们所剩无几的挑剩的车位让我们选,明确的给了我们两条路:1、在这几个剩下的车位里面同等价位换一个;2、如果我们不服,就去法院起诉他们,跟他们打官司;请问:这是解决事情的办法吗? ? ?这样合理吗? ? ?并且在这里我要强烈申明一下,我爱人在两周前给他们电话时,他们说会尽快给予答复,但是我们等了很久很久没有回复,3月5日(上周日)又电话给王经理,他说最近比较忙,还没时间开会商议,等下周开会商议后给予回复,是真的忙还是敷衍我们不得而知。最后回复还是那两条路,非常绝望!!! 或许对你们来说11万多的车位费很便宜,这点钱不算什么,但是对我们平民百姓来说这是血汗钱,这个车位也是千挑万选的比较中意的车位(1、离我们15号相对较近,2、是靠边上的车位,方便停车)到最后是这样的结果,令我们伤透了心!!付款至今已经将近2个月了,我们还没有停过这个车位一天,在这里我的疑问希望你们给予解释:按道理我们先付款,车位应该是我们的,他们和第二位业主网签了,这个网签属于合法合理吗?网签不能取消吗,支付对方违约金不可以吗?还是你么若大的公司这点违约金支付不起吗? ? ?你们也可以跟对方积极的协商,而不是一味地让我们放弃。我们当初买房都是冲着你们万科这个大品牌而来的,如今发生这样事情,你们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欺负弱者的行为,真的让我们太失望了!!! 说了这么多,我们还是想诉求要回262车位,于情于理,这个车位本来就该属于我们,我们也恳求万科地产总部能够帮我们业主争取到公平公正合理的权益,还我们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