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合同明确著名78栋楼与80栋楼之间有一个人行出入大门,但是现在这个大门不建了,不管什么原因配套设施是白纸黑字写在合同内的东西,凭什么说没就没了,你们商业街说不建就不建了,工程太大没资金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大门需要多少资金,东门通向主干道,开通东门出入更便捷,这是利于业主的出行,这么大一个小区就一个西门而且是电梯门太不方便了,出去东边坐车绕一大圈耗时费力,请问你们万科怎么想的,合同内的东西都不兑现,又凭什么向业主收取1.9的物业费,你们的服务比别人高级吗?你们的配套设施比别人好吗?如果你们不建东门就是欺骗消费者,收着高标准的费用缺做着低标准的事情,我们业主绝对有维权的权益,如果不尽快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业主将会联合起诉万科地产欺骗业主!请你们熟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