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万科金域半岛开发商,在没有提前发出正式收楼通知书就说已经交付。本人于2023年3月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为6月30日。但2024年5月11日收到开发商发的信件《商品房交付使用催告函》,而且发出时间为2024年5月9日,而通知内容写4月23日前通知。但4月23日前根本没有接收到相关的《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由此可见万科地产只是形式上通知,然后就把所以责任推至客户,从而产生未交付前的水电、物业管理费; 接到信件后约开发商进行现场验房,但发现一堆房屋质量问题需要整改,从而导致5月份未能收楼。直至6月中旬完成整改才完成收楼手续,而期间一直就房屋质量和所产生的物业费问题投诉至万科地产客服,前后至少5次投诉,但一直无果。对此请房管局介入沟通处理,首先:按照正常开发商通知收楼理应提前15-30天通知,并发送收楼通知书,但直至5月中旬才收到;其次交付前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目前也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我无法缴纳7月份的物业管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