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17年4月7日公示的《成都万科南城置业有限公司公园5号二期项目方案公示》的内容已知悉。 对于公示内容中的“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上体现的二期建设形态未在政府行政许可范围,仅为建设单位自拟初步规划方案,二期指标也未在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表示”这个表述与事实完全不相符合,本人提出明确反对。在该楼盘宣传销售过程中公示的已获批准的“建设规划方案审批手续”上已明确标注公园5号整体情况以及规划指标,其中包括二期(B、C)详细情况。此规划公示在成都规划公众平台上可查询。按相关法规,此“建设规划方案审批手续”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与万科南城置业公司分期开发实施并不矛盾。 “与一期业主多次沟通交流后,形成目前的二期方案”与事实不符,目前的方案在规划局公示前,没有向一期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 本人购房合同补充协议附有签字盖章的总平图,与成都规划公众平台公示的内容一致。请万科公司恪守契约精神,按合同执行。 本人经认真考虑,再次表示明确反对2017年4月7日《成都万科南城置业有限公司公园5号二期项目方案公示》所涉及的修改公园5号二期(B、C)规划的内容,并强烈要求万科南城置业公司按获得主管单位批准的“建设规划方案审批手续”内容实施项目修建,并要求万科南城置业公司在国家规定土地取得后的时间内尽快实施二期(B、C)的修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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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成都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7-04-13 11: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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