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亚崖州金色里程的业主,本人用公司名义(海南钛禾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购买了4#-2-202、203房,于12月28日交完全款2301360元,后因万科的原因导致我未能签约成功,本人投诉事实依据如下: 1、2023年12月销售人员在明知企业购房政策调整的情况下,催促本人缴纳全额房款,存在故意隐瞒、欺骗销售行为。 2、万科2024年4月与本人商讨退房事宜,本人至今未收到退房款,且万科在未给本人办理完退房退款事宜前,将这两套房进行二次售卖,存在一房两卖行为。 现本人要求万科总部于本月25日退还本人购房款2301360元,同时我也会向三亚政府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