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山万科紫台二期对外销售时,销售明确宣称一二期之间的空地在没修市政道路之前,万科自己修建一个运动健身公园供二期业主专属使用,且在11月5、6号左右二期业主咨询万科销售时,销售答复该公园为二期独有,后据了解一期业主想获得权限进入该公园,他们经过大约一周的时间向万科反映、投诉,万科在11月10、11号左右向一期业主答复他们获得使用二期专属公园的权限了。试问万科为什么私自把本来专属于二期业主的健身公园给一期使用?经过二期业主同意了吗?向二期业主征求过意见吗?如果万科如此出尔反尔、糊弄二期业主,那么此举将会对万科的品牌影响力、公信力大打折扣,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此时必将影响到二期业主收房,希望万科就此事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