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室内、室外漏水的问题,联系楼栋管家、物业维修人员,历经半年时间仍未解决。后看到项目总监张萌的服务承诺公示(图1),按公示联系方式添加企业微信,并注明房间号(图2)。想着做为项目的首要负责人,做为物业服务标兵的万科负责人,承诺的这么好,把我遇到问题的一些图片发过去,看看是否会有进展。谁知截止现在,70多个小时过去,加好友的申请都过期了,还未通过(图3)。在此,我想问问是公示的联系方式不对?还是张总监70多个小时没有在企业微信上工作?还是官僚主义严重看到了直接忽略,置之不理。政府官员还有市长热线,接待日。做为用我们物业费聘请的物业服务人员,特别是项目的首要负责人,我做为一个普通业主能否得到一个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