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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郡业主致万科新董事长郁亮先生公开信
梅溪郡 2017-06-30 15:13:59 扫码看帖   4 5335
梅溪郡业主致万科新董事长公开信
致:万科新任董事长郁亮先生
拥用一个美好的家园是每一位业主最大的心愿,对美好生活的向
往也是我们此生不断努力奋斗的目标。为了未来美好的家园和美好的
生活,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梅溪郡全体业主给你来信。
我们选择长沙市湘江新区万科里梅溪郡,花费一百多万甚至二百
多万资金来购置房产,愿意每月付出高于市场价近于一倍的物业服务
费,是基于对万科这一全国最大房地产商的信任,是基于对梅溪郡周
边优质教育资源的孜孜渴求,是基于对一切美好生活的心神向往。
但幸福美好的生活不会从天而降,长沙市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的行为,正一步步在蚕食着业主的应有权益,试探着业主的心理底
线;当前房子还未交付使用,就已经给二期业主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
响, 尤为突出的问题整理如下:
一、 入学问题
梅溪郡学位问题是每一位业主最为关心,也是万科里梅溪郡的最
大卖点,当初大肆宣传的自建 3000 ㎡的公立幼儿园现在已经换成了
全长沙口碑品质很差的颐美私立幼儿园。幼儿园私立已经怨声载道,
后来业主曝光出来的幼儿园伙食简直可以让无数家长瞠目结舌。博才
小学、师大附中双学位资源,12 年家门口的菁英教育也变得遥不可
及,只能让业主去梦中苦苦找寻与兑现。

(上图注:万科梅溪郡微信公众截图)
2017 年 6 月 15 日的沟通会上万科代表给业主代表的答复是得看
教育局统筹安排,万科不能做任何保证,请问郁先生这是负责任的回
答么?
随着各小区业主的入住会形成巨大的学位需求,学校资源将进一
步紧张,今后的业主子女的入学问题会变得更加严峻。
希望万科能站在业主的角度,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主动与教育
局沟通协调,切实解决我梅溪郡业主子女入学问题,兑现当初的承诺。
购买梅溪郡的业主都是非常看中万科宣传的相关教育配套才会
花如此高的价格购买,是否能顺利入学是业主最为关心的头等大事。
虽说学校划片和招生政策是由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万科无法决定
政策,但可以利用现有的沟通渠道,充分向有关部门表达学位需求。
我们不求优先周边其他小区录取,但求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入读
标准。希望万科地产和万科物业能做好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准确的把
相关信息传达给业主,提前统计我小区的学位需求,提早与学校和教
育局进行沟通,确保业主子女能顺利入学或插班,以免耽误孩子们的
学习。
二、 二期一楼庭院问题
纵观全中国万科开发的楼盘,就没见过还有在高层一楼大规模违
规建设的庭院的先例,更别说是用厚重的砖墙建起 2m 高的围墙了,
请郁先生参考下这个庭院是否属于万科的风格?是否有损万科设计
师的声誉?是否有损万科的品牌和灵魂?
对此,梅溪郡全体二期业主要求万科对一楼违规建设的庭院进行
拆除整改,消除负面影响,理由陈述如下:
1) 庭院本身占用全体业主的公共绿化面积,理应属于全体业主
共有;二期共 28 个庭院,占地面积达 450 于平,比一个标准
篮球场还大,实属严重侵权行为!
2) 万科涉嫌利用格式合同要求全体业主放弃公共绿地权益,并
通过模糊概念和使用方式对围墙进行报建,涉嫌违法违规;
3) 庭院设计缺乏安全性,直通一楼阳台和客厅,对一楼的居家
安全造成很大安全隐患,同时庭院正对楼上业主阳台,给楼
上业主的居家生活造成严重安全心里负担,随时担心阳台意
外掉了物体很大机率砸伤砸死频繁出入庭院的一楼住户。
4) 如万科地产不拆除庭院,强行交房,后续收房使用后,一楼
业主在庭院内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万科是否承担因此安全隐
患带来的全部责任。
三、 电梯间贴砖问题
作为长沙高端楼盘云集的梅溪湖,作为万科在梅溪湖的高端
教育大盘,梅溪郡的形象就是万科的品牌代言。纵观梅溪湖,没
有一个楼盘像梅溪郡一样,电梯间不贴瓷砖。连君康家园这种安
置房都不如,外加一道蓝色的腰线,像极医院走廊,从此梅溪郡
多了个别称“万科住院部”。
电梯间不贴砖,非常容易脏,后期维护成本高。尽管梅溪郡
业主素质都很高,但难免小孩在墙上涂鸦或破坏。万科物业虽然
在全国拥有极高的服务品质和口碑,也难免无孔不入的牛皮癣广
告的入侵。时间一长,不贴砖的墙面必定吸水起鼓脱落,陈旧变
色,遍布有意无意的伤痕脚印。要么业主花费巨大的维修款翻新,
要么变成破落小区。
四、 消防安全问题
依据 2017 年 06 月 09 日,长公消验字[2017]第 W0153 号文件,
详细内容如下:
长沙万科长沙市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队对你单位申报的万科梅溪郡二期新建
工程(工程位于长沙市湘江新区梅溪湖近湖二路,17#楼住宅地上 22 层,建筑高度 62.28m,
地上建筑面积 12360.03 ㎡;20#楼住宅为地上 18 层,建筑高度 50.86m,地上建筑面积 9556.06
㎡;21#楼住宅为地上 18 层,建筑高度 50.96m,地上建筑面积 14059.73 ㎡;22#楼住宅地上
17 层,建筑高度 48.1m,地上建筑面积 13766.85 ㎡;27#栋地上 23 层,建筑高度 64.68m,
地上建筑面积 15059.78 ㎡,使用性质为住宅,其中底部两层商业。受理凭证号:长公消验
凭字[2017]第 0133 号)进行了消防验收,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意见如下:
1、 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
2、 存在以下问题:
1)  17#栋、20#栋、21#栋、22#栋、27#栋环形消防车道未施工完毕,只有一处与
其他车道连通,且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等障碍物,
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 7.1.9 条和第 7.1.8 条规定要
求。
2)  17#栋、20#栋、21#栋、22#栋、27#栋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施工完毕,且场
地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等障碍物,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2014)第 7.2.1 条和第 7.2.2 条规定要求。
3)  27#栋底部 2 层商业未施工完毕。
4)  17#栋、20#栋、21#栋、22#栋防烟楼梯间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窗,不符
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 6.4.3.5 条规定要求。
5)  20#栋、21#栋、22#栋部分电缆井、管道井井壁上的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
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 6.2.9.3 条规定要求。
6)  消防水泵房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不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 6.2.7 条规定要求。
7)  电源未施工完毕,未按一级负荷供电,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第 10.1.1.2 条规定要求。
8)  只有一条市政给水干管上一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不符合《消防给水
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 4.2.2.3 条规定要求。
9)  配电间气体灭火系统未施工完毕,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第 8.3.9 条规定要求。
10) 22#栋室内消火栓未设箱门,消防产品一致性核查不合格,不符合《消防产品
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 5 条规定要求;部分室内消火栓未设水
带、水枪,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 7.4.2
条规定要求。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设置图形显示装置,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2013)第 3.2.3 条规定要求。
12) 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日 24h 专人值班制度,每班少于 2 人,值班人员未持有消
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2010)第 4.2.1 条规定要求。
3、 你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报消防验收。
4、  该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5、 如不服本意见,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公安局或长沙市人民
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长公消验字[2017]第 W0153 号文件可以得知,目前二期第一
批交付的楼栋消防验收还未通过,截止此时也未查询到任何有通过验
收的消息,如果万科强行安排 06 月 30 日交付,请提前呈现验收合格
的证明文件给全体业主,如果没有那么请问是否涉嫌违法?请郁先生
三思。
五、 绿化问题
梅溪郡二期业主购买房产时,置业顾问口口声声的宣称二期绿化
会在一期绿化的基础上提质改造,但目前让大家失望的是整个小区内
仅见草皮,不见样板房旁原来的稀有名木,小区内稀稀拉拉的几颗孤
树矗立着,透露出那么的一丝悲凉。这难道就是传说中万科建设的高
档小区麽?
按照梅溪郡批准的总体规划图纸,二期绿地率需达到 46.09%,相比一
期 35.42%提升 10.67 个百分点,同时二期的架空层绿地规划面积
901.64 ㎡,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与此却大相径庭——绿地效果差,
也看不到哪有的架空层绿地,故全体业主要求万科提供梅溪郡二期绿
地第三方实测数据的报告。
虽然绿化需要时间成长,但从现在的绿化效果来看,梅溪郡的绿
化主要问题是:一楼庭院侵占大量公共绿化用地;树种低端单一;草
坪面积太大,层次效果差。
配套健身设施欠缺,老年活动场所欠缺,各栋生活垃圾分类桶设
置严重破坏绿化效果。
六、 顶楼太阳能采热装置问题
梅溪郡一期所有的太阳能集热装置都是安装在阳台的侧面,二期
目前就将所有的集热装置安装到了楼顶,占据了楼顶的大部分面积。
依据《物权法》,楼顶应该是所有的业主的公共区域,而不应该被任
何私人设备或装置占用。
同时,按照目前万科物业的管理要求,所有业主阳台不能有伸缩
的晾衣架伸出阳台,但对二期业主来说楼顶大部分又被占用,阳台又
不能自制伸缩晾衣架,请问郁先生业主家的衣服和被褥该晾晒何处?
顶楼太阳能配套设计,是现代建筑节能环保设计的探索,这一点
值得肯定。顶楼是消防逃生通道,太阳能装置不应该对逃生形成阻碍。
太阳能装置应该设置在隔热层上方,以保证装置下方楼面不受太阳直
射,保障楼板防水层的稳定和牢固。否则太阳会通过真空管之间的间
隙直射在楼板防水层上,时间一长必定影响防水层的性能。检修维护
人也也会直接踩踏防水层,工具材料掉落等情况也会影响防水层的性
能。楼顶是业主生活必备的晾晒场地,集中安装的太阳能装置占用了
较大面积的公共区域,对楼顶公共区域造成了不均衡影响,有的单元
顶上被全部霸占,有的单元顶上就比较空旷。
(太阳能设施堵在消防通道门口)
对此,业主强烈要求将楼顶集热装置从楼顶移除出去,按照一期
的标准挂置在阳台的侧面,将楼顶统一规划成业主晾衣区。
七、 车位问题
车位本应属于公共面积,对外销售使用权是否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
其价格是否合理?如果有业主或非业主购买多个车位进行倒卖怎么
办?作为居住区必需配套的公共设施的车位为什么能成为开发商能
够牟利的工具,一是立法滞后,产权不够明确,二是规划不足,人为
制造车位紧张态势。为了保障业主公平有效地使用车位,最好的办法
就是统一以租赁方式,按需使用。车位买卖会加剧车位紧张,私有车
位在空置时,其他业主无法使用,导致利用率低下,甚至一家可以买
数个车位,这对后期添置车辆需要车位的业主非常不利。
1) 开发商应按照规划建设车位,可实际使用的车位数量应符合
规划要求(有些车位虽然划了车位标线,但实际上停不了车,
或会阻碍人行通道);
2) 人车未完全分流,万科要拿出具体措施保障小区内行车、人
行安全;摩托、电动车、自行车有统一放置的位置,禁止进
入小区步道和楼梯、电梯;
3) 应按照公平、公开原则出租车位,拿出具体措施降低车位空
置率(而不是简单地增加地锁);
4) 结合小区周边道路特点,合理设置机动车进出入口;
5) 明确有多少个车位仅提供给业主使用,商业及外来车辆不得
使用;对于非业主车辆较长时间占用小区内部车位,业主委
员会有权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停车费用,停车收费用于补贴业
主物业费。
以上与否,请万科在 06 月 30 日交房前给出正面的、负责任的答
复,而不是敷衍业主代表,梅溪郡全体业主保留其他途径维护其合法
权益的权利。
特此函告,望郁先生慎思,以免诉累!
长沙万科梅溪郡全体业主
2017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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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
沙发
leiyong 
2017-06-30 16:52:32

原来你是这样的万坑

坚持就是胜利
板凳
梅溪郡 
2017-06-30 17:50:53
回复 2楼leiyong的帖子

万科=万坑,用建筑蹂躏生命
地板
长沙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7-07-01 12:00:41

回复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对长沙万科梅溪郡的关注。您所反馈的相关问题已收悉。如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长沙万科客户专线4008-00000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5#
zhoufengqi 
2017-07-23 21:30:24

诚信? 店大欺客?

答复冠冕堂皇,现在的老百姓,知道物权法,也懂一点点法律了,把公共绿地做为一层住户的私家庭院以加价出售,当我们傻呀?围墙摆在那里,看不见呀,是你们违约违法了,就加紧整改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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