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下午,在我们连续投送两次诉求书+投诉信到金色城市社区后,一位自称姓王的社区负责人给我打电话,邀我前去面谈。电话里她的意思是:“不忍心看到我还在为这件事这么纠结,所以想请我去大家敞开来把话说清楚。”听起来,她似乎是对我这么一位“愚昧又可怜”的母亲充满了同情,才勉强出面来和我谈谈,解开我的心结。为了回报她的“善意”,我想在这里给她讲个故事: 某年双十一,某天猫旗舰店举办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秒杀活动,由于严重的僧多粥少,导致秒杀场面异常火爆。秒杀开始前十分钟,顾客小A就用家里的苹果手机、苹果电脑同时打开了秒杀页面,等着整点开抢。这时,她忽然想到老公前阵子去火星出差时带回来一部最新款的梨子手机,就想着也用它来试试,说不定能提高秒杀成功的几率。 哪晓得用梨子手机一打开秒杀页面,就发现居然可以提!前!秒!杀!于是赶紧火速下了单,坐等收货…… 眼尖的买家们发现怎么秒杀还没开始,就已经显示售出了一件,这里面肯定有猫腻!于是他们纷纷急眼了:凭啥她可以先开始抢啊?这是暗箱操作吧?她先抢了一个那我们秒杀到的可能性不是变小了很多吗?……于是赶紧向天猫旗舰店的客服咨询这是咋回事。 客服向老板一汇报,老板立马组织开了个紧急会议,调查了一下顾客小A的情况,发现她是用梨子手机抢的,因为这款手机实在太冷门了,他们一直没有意识到会存在漏洞。但是,他们堂堂一个天猫旗舰店,怎么能向广大买家承认是自己这边出现了BUG呢?那以后还怎么树立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光辉形象,怎么在道上混? 于是,客服跑出来解释说:顾客小A用的是梨子手机,这个秒杀不作数,需要重新参加秒杀。 众买家不乐意了:“不行!必须取消她的秒杀资格!她舞弊!” 不敢承认错误,又得罪不起众多买家的天猫旗舰店,只能对势单力薄的小A说:“不好意思啊,我们已经帮你和其他买家解释了,但是人家不让你参加秒杀我能怎么办呢,只能取消你参加秒杀的资格了。” …… 就这样,可怜的小A成了这起意外的受害者,只因为大家都用的是苹果手机,而她偏偏用了梨子手机…… 事后,小A越想越冤,于是向天猫提出了投诉,天猫当然会袒护着他的亲生儿子旗舰店咯~于是对小A的回复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你明明知道大家都用的是苹果手机,我们默认的就是用苹果手机,怎么就你要用梨子手机呢?这点常识都没有吗?(我哪知道别人为啥不用呢,也许别人没去过火星所以没有吧,或者别人没有想到,再说,你又没说不能用梨子手机……)你想过,这样对其他人公平么?(你是组织者,我是参与者,你来找我要公平这对我来说公平么?) 看了这个故事,你们觉得是谁的问题呢? 我不知道要有多好的修养才能够在这么热的天气里,碰到这么上火的事情,还能忍住不骂脏话和不进行人身攻击。原谅我道行不够。 简单介绍一下面谈的情况吧! 一开始,这位负责人就噼里啪啦向我们阐述了他们招生专班的工作做得有多么认真细致BALABALA,说这个章程是他们招生专班全体工作人员花了三个小时集体制定出来的,耐着性子听完,心中的O.S.是:这么多人花三小时制定的章程还出现这种意外的问题,除了说明你们不够认真细致全面、没有现场应变能力,还能说明啥? 我以为诉求书和投诉信都已经递出这么久了才和我联系,一定是仔细调查过事情的始末之后有备而来的。我果然又天真了!一切都是从零开始,这位负责人对于手上的这份招生章程似乎还没我们熟呢! 由始至终,这位负责人纠结的点都局限于我们是怎么领到两个号,以及这么做对其他孩子来说是否公平这两点上。而对于我们提出的对于白纸黑字的招生简章上的漏洞的质疑丝毫不予理会。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是怎么领到两个号的,这还用问吗?难道不是你们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合格之后给我们的吗?难不成还是我们自己做的不成?至于具体操作细节,凭着你们有限的智商可能一时半会没法想明白,我也懒得赘述,反正这不是问题的重点。重点是我没有违反章程内的任何一项规定,如果认为我有,请拿出证据来证明! 第二个公平的问题,前面的故事已经讲得很清楚了。这不是我该考虑的,作为一个母亲,我只需要考虑对于我的孩子来说是否公平,我该如何在合理合规的范围内给我的孩子争取更多的机会,如果要谈常识,这是否也可以算作是人之常情?我一没偷,二没抢,房子是花我正大光明挣来的钱买的,全套材料是真实的,抽签号是通过正常流程领取到的,我问心无愧。至于对于其他孩子是否公平,这是该你们招生专班考虑的事,如果你们觉得按房抽签不公平,需要按人头来抽,请务必在章程里写清楚,你不写我是断然猜不到你的想法的,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你们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而我只是一个普通参与者,我只能保证严格遵守你们制定的游戏规则。如果出现了不公平的现象,也是你们造成的,而不是我。抱歉这个黑锅我背不起!!!!! 那么接下来,我是否可以请你们回答一下我的疑问呢?基于你们理解能力的局限性,我将尽量言简意赅地表达: 1. 为何在没有任何解释说明的前提下,擅自改变已经公示过的抽签流程,即“将已通过审核的业主房号在显示屏上公布”改为公布小孩姓名?你们如此严谨而庞大的招生专班,办起事来就是如此的任性吗? 2. 这事到底谁说了算?请负责单位务必给我出具一份正式的书面材料,说明我是因何种原因被取消抽签资格的,并加盖公章。你们包含了诸多单位及人员广袤智慧的招生专班不会连这点最基本的要求都无法满足我吧?我提交的是书面材料参与你们组织的如此正规又严谨的抽签,对于口头取消资格这么鲁莽而草率的决定我是绝对不会接受的!如果你们执意拿“民意”作为挡箭牌,请拿出民意可以凌驾于一切规程之上,直接行使最终决定权的依据!并附上反对业主的签名及联系方式。 另外,我想再次重申一点:在整个抽签过程中,本人及家人并未有违反你们所公示的《招生方案公告》中所列出的任何一条抽签规则的行为,如若你们认为我违反了规则中的哪一条,请拿出证据来证明! 最后,再来说点题外话,在交谈过程中,这位姓王的社区负责人无时无刻不流露出自己是有多不忍心看到我们四处奔走,到处递投诉信,才毅然决然出面。殊不知若不是你们弄得如此神秘兮兮,牵扯进一堆部门(有些部门既是监管者同时也是参与者,我能企望一个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人能自己说自己犯规了?),互相踢皮球不敢出来承担责任,我会像无头苍蝇般投诉无门? 6月26日下午,接到洪山区教育局的电话,和社区的风格如出一辙:你说你的,她说她的。想来这大概就类似于淘宝客服体吧!态度是没得说的,事情是肯定解决不了的。 这位工作人员的中心思想我也大概整理了一下: 1.一个孩子只能进一个监护人,这就默认了一个人只能领一个号。(你们这大个专班原来一直都是在凭着“默认”在办事啊!)之前的一系列登记调查中,你们都没有咨询过,也没有报备过你们有两套房(原来公示的章程中含有隐藏关卡,组织者是不会告诉你的,你必须自己去问才知道,它们不说没问题,你不问就是你的不对了。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我倒是也想咨询啊,你们偌大个招生专班连个咨询电话都不敢留,让我上哪找你们去?)。 2.招生专班本着人性化的原则帮我们努力去争取保留一个抽签号,是因为现场业主强烈反对才不得不取消我们的抽签资格。(亲爱的,你可千万别把责任推给业主,无论是现场几百个业主,还是我们家一个业主,都背不起这个锅。你有给业主解释清楚问题是谁造成的吗?你敢不敢承认是自己工作失职了?制定规则和审核材料的是你们,但最后决定公不公平,并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承担责任的都是参与者,我想请问:还要你们干什么?????) 好吧,既然你们不肯承认自己制定的章程有漏洞,没问题!有本事明年再出类似的抽签章程,依旧不加上“一个孩子只允许领取一个抽签号”这一条!依旧让广大业主凭借所谓的常识/默认来猜测你们的章程。我就算你狠! 对于我提出的需要正式书面材料的要求,洪山区教育局直接把皮球踢给了万科,因为招生公告的章子是万科盖的,所以这事你只能找万科。于是我只好又回来了……好吧,我忘了教育局现在的身份不是监管部门,而是招生专班的参与者,怎么可能自己打自己嘴巴呢,只是明年,它们怕是再也不敢随便淌这滩浑水,惹一身骚了吧! 6月27日,第一次收到万科客户关系中心的回信。信的内容就是重新描述了一番当天的场景,根据我的理解,结论是这一决定是现场业主做出的,跟他们专班没关系。面对这个回复,我也只能“呵呵”了。 偌大个招生专班,出了问题啥责任都不敢承担,净把责任往业主身上推。领两个号是我缺乏基本“常识”造成的,被取消资格是碍于现场业主反对,那我想请问:你们招生专班的职责是什么?在规则制定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出现的疏漏你们又要推给谁? 最后,我希望下次和我联系的工作人员可以在做好功课,了解清楚事情的始末以及熟读你们招生专班自己制定的“周密”的招生公告之后再来找我,对于之前的诉求书和投诉信里已经提到过的细节我不想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浪费彼此宝贵的时间。 另外,希望相关工作人员不要再和我讨论“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这样一些主观层面的东西,在法制社会,一切都应该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托,尊重客观事实。否则,基于每个人的认知差异,这样的讨论将毫无意义,也不可能达成共识。谢谢! |
板凳
武汉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7-06-30 18: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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