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定的万科北辰之光三期-拱宸,4月上旬付的首付(组合贷),之后一直等通知网签到现在仍未安排网签, 同期或之后的客户都已经网签了(纯商贷), 仅仅因为组合贷回款慢一点,万科就不给我们组合贷款的客户安排网签吗?请问让当初让客户尽快付清首付有什么用?根本不按时间先后来安排!把客户当傻子吗? 并且万科的购房合同里居然有银行延期放款就需要客户支付违约金的条款, 银行放款时间是客户能决定的吗? 当初网签需要排队的时候万科知道和我们签署备忘录,互不追究责任, 现在担心银行放款慢,就不给组合贷的客户安排网签,还要收取咱们违约金,为什么这里就不提互不追究责任了? 请问这就是万科服务吗? 这就是万科精神吗? 这就是万科的“三好” ? 你让客户怎么相信万科品牌?请给我们一个解释,谢谢! |
沙发
杭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7-06-30 17: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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