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领导: 今年4月初付完首付定了一套万科杭宸的房子,目前到现在还没有网签,因为办的是组合贷款,所以你们拖到现在。现在客户经理又说因银行放款时间慢,需要业主去签一个担保协议,并让我们缴纳5万左右的利息,不然签约后,合同中规定贷款放款超过30日就要付违约金!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1.排队网签排了3个多月了,这期间首付利息都到你们口袋了,咱们业主也没说一句话,也没有追究你们的没有网签的责任,这个你们怎么看? 2.对于我们刚需来说,能用公积金当然是用公积金,既然你们不愿意客户使用公积金,当初为啥说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指定好了银行,现在因为放款慢就想我们重新去做商贷,这可能吗? 3.关于担保协议什么的,本来说如果我们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来方便你们回款快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签的,但是凭什么让我们先垫付好几万的利息,难道钱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4.合同里面的”贷款放款超过30日就要付违约金“属于霸王条款,一般人知道公积金贷款本来就慢,你们还设计这样的条款,这不是坑人吗? 5.昨天上透明售房网看到买的房子已经签约了,就打电话问什么时候能够签约,结果客户经理说这个还得你们公司内部进行排签,要等公司通知,这不是变相卡我们这些组合贷款的签约吗?你们说的回款慢,资金压力都是假的,内部还卡着签约? |
板凳
杭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7-07-07 11: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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