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2024年8月27日开始分批通知员工去公司面谈,以换签劳务派遣合同为由,改变员工之前的工龄不予赔偿,随后部分员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工龄)与公司协商离职并给予N1的赔偿,根据劳动法规定,离职当日前用工单位必须结清员工工资及赔偿金,但目前协商离职已经三个月了,公司仍以走流程为由不付款,而这三个月当中我虽然离职了,但是公司问我项目上的事情我都是有问必答,积极配合,有截图证据,需要的话随时可以打包发送集团邮箱,附图为部分拖欠部分员工赔偿金证据,希望集团总部帮忙解决,曾经我们也是万科一线员工,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没想到换来这个结果,万科太让人寒心了,连自己员工离职赔偿金都拖欠,更别说什么以客户服务为中心了,真是讽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