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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 地产
我一个65岁的老年人抬着棺材为万科员工请命
汤姆大叔 2017-08-11 12:49:32 扫码看帖   2 4140
         
          当我到了使用这样的醒目标题撰文的时候,绝对不是为了哗众取宠
      万科物业创造的所谓“合伙人”制度,人为制造的利益团伙,其社会危害极大
                                                                 (本文如果有言辞犀利,先表示遗憾!)

   当法学院毕业的邻居多次提醒我,关于万科物业的经营方式还是不要多问,我沉思数月今天清晨还是动笔撰文,对万科物业员工被榨取血汗工资一事,借用此笺之机,也为这个弱势群体说几句公道话。
    我一个65岁的老人抬着棺材为万科员工请命!
     
    我在前文涉法问题,很多都以国家法律的规定简单几句一代而过,但是撰写本文,却要和万科昆明物业公司的大佬和法务仔细讨论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和立法原则。


    2016年的年末,万科昆明金域缇香小区物业负责人金军武,开始向小区员工推出每天12个小时的工作制,传说不久根据金军武的“经验”,在昆明全市万科项目物业开始推广铺开,万科员工12个小时的工作制度。
    毫无疑问,万科昆明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是为了合伙人年薪制获取更多的利润,谋求大捞一把。

    赚钱无可厚非,但是,赚钱的方式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赚钱和气生财。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经过工会和劳动者的协商后,在法定限制内,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个小时。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个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

    但是,金军武在万科昆明金域缇香小区物业员工制定12个小时的工作制,有与员工平等自愿协商过吗?金军武胆敢要超越【劳动法】法定的8小时工作制的强制限制,金军武要无休止的强制员工屈服于12个小时的工作制,两个物业员工,去做三个人才能完成的工作,就是为了透支从业员工的体力到极限。
   
     如果金军武属于职务行为,岂不是万科昆明物业公司是在公开挑战【劳动法】规定的强制规范,是向【劳动法】的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打脸!是公开挑衅全国人大制定的【劳动法】的权威性!
    如此猖狂的金军武,是受万科昆明物业公司大佬指使?还是其个人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当万科昆明物业公司在长达8个月多的时间内,利用与员工的从属关系,强迫员工每天12个小时工作制的时候,我们不得不考量万科物业公司合伙人制度,以及万科物业年薪制本身的社会危害性!

   
    【民法通则】立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不得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如果违反国家的法律,法律明文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无效。
    万科昆明金域缇香小区物业员工手里的这份《劳动合同》是一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合同那么这份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换而言之无效劳动合同等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万科员工维权提出双倍工资补偿这笔钱是不是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支付业主最后肯定是冤大头!!


    再看看金域缇香小区万科员工,20岁的年轻人每天不能保证充足的睡眠休息,睁着还没有睡醒的眼睛,能不能绝对保证小区业主的安危?还能不能有充沛的精力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特别是员工的身体健康,在长期的强制性加班劳动中,员工的健康能不能埋下隐患,如此强度的劳动制度,劳动者以后会不会疾病缠身??
    被榨干血汗工资的万科昆明金域缇香小区物业员工,完全是一群弱势群体,在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他们可以和用工单位平等协商自己的劳动权利吗? 他们有劳动制度平等自愿协商的话语权吗?

   
    中共党史写明,早在苏维埃土地革命时期,中共就已经制定了劳工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这些立法应当是中国劳动立法历史的雏型,也为新中国劳动立法留下了宝贵经验。
    而我们这一代人又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是共和国的同龄人,见证了新中国历史各个历史阶段的劳动制度。同时也是受到著名作家高玉宝小说【半夜鸡叫】影响的一代人,高玉宝的小说对于抨击丑恶的社会制度,唤醒新中国劳动者珍惜这来之不易的革命成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万科昆明物业公司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相比【半夜鸡叫】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半夜鸡叫】周扒皮仅仅是躲藏在鸡窝里学公鸡打鸣还不敢明目张胆的公开榨取劳工的血汗工资而万科物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被披上一个合法的外衣却是在直接赤裸裸的公开叫板全国人大的立法敢于向全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威公开张牙舞爪的宣战万科物业其实就是在使用软刀子杀人距离国际法公认的“反人类罪”仅仅是一步之遥
   万科昆明物业公司的行为,和光天化日在警察眼皮之下公开拦路抢劫还有什么区别,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党史研究学者更应当关注在改革开放以来,像万科昆明物业公司这样,披上一个合法外衣,直接赤裸裸的公开否定中国革命的历史成果。也要关注像万科昆明物业公司的合伙人制度其实是人为制造的利益集团是一个倒行逆施的恶势力团伙,如果允许这样的行为长期存在,如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仅仅是对改革开放成果的否定,是对整个国家社会制度的否定
    万科昆明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为什么可以堂而皇之的长期存在?!尤其万科物业“改革”的节点故意安排在中共十九大召开之前万科昆明物业公司故意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其险恶用心更是直接将矛头对准了中共十九大

    万科昆明物业公司员工12小时工作制,是典型的违法案例,哪么"万科企业文化精髓"就是掩人耳目的道具。
    对改革开放的探讨,不能允许违反国家法律行为的公开存在,“做大做强”更不允许人为制造恶势力团伙。
   
    撰文希望能引起地方政府的劳动和党务部门、以及中共十九大代表的“高度重视”。
   
                           (继续编辑中,请各位业主耐心恭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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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
沙发
昆明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7-08-11 14:26:10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您的意见我们已进行认真记录,相关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板凳
汤姆大叔 
2017-08-13 12:46:52

以上内容有修改

回复 2楼昆明万科客户关系中心的帖子


       已经是65岁的老年人
       早已过了出口成章的年龄,
       发出的帖子肯定会经常反复的修改,
       以图能更准确的表达楼主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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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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