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因本人在外地,防盗摄像头显示有陌生人来到本层用钥匙开电井门,我在第一时间与管家紫叶联系确认此人非物业工作人员。于是我要求紫叶排查人员信息,紫叶以不方便泄漏他人隐私为由污蔑此人为本单元八层业主。在我本人向8层两户业主确认之后得到并非其两户居住人员或者家人之后,我提出让紫叶继续查询并告知我结果。紫叶不但拒绝,还阴阳怪气地说你要是不放心你就报警吧。因本小区已发生尾随贴广告盗窃事件若干起,出于对自己家宅安全的考量,在无奈之下,我只能报警。警察走之前我们电话联系得知,进入我留层的陌生人为外来工作人员,并非本小区业主,紫叶也完全没有排查过,只是敷衍我,拒绝为我提供帮助。我很疑惑,警察是本小区的业主吗?警察不来这个事情就不算物业的工作了?难道为业主提供安保服务和日常生活服务不是物业的工作内容吗?物业只向公安部门服务?截止到今天,我的疑问仍然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我会坚持不懈继续反映这个问题,日常服务工作都完成不了的物业,也算是万科物业吗?一个管家就可以让业主生活处于困境之中的物业,也是万科物业的管理和服务理念中的一部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