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万科物业中心: 尊敬的万科物业中心领导,您们好! 位于科达路8号万科璞悦山B区,小区内,所配置公共运动器材,包含露天部分运动器材,儿童乐园,楼栋一楼配置运动器材等,配置质量非常之差(如同社区福利院捐赠品质)。 相反,璞悦山C区楼栋配置运动器材,品质,档次完全不在同一水平,此处是否存在区别对待,两区同属璞悦山系列产品,物业服务费均相同,均为佛山最高级别2.7/m?/月,为何两区(B区,C区)配套质量相差如此甚远。 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为业主,有权要求将B区楼栋(一楼)位置配置运动器材更换为与C区同品质品牌运动器材,露天部分可不更换。 附图为两区实物对比,以上,请回复并解决诉求。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