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万科柏翠园二期18-1101业主,2015年购置此房,2016年车位开拍,当时拍得两处车位,为方便家中老人与小孩进出,其中一处车位B140为靠门口最近的车位,为加价拍得。 2017年8月得到交房和车位的通知,前去收房,并要求一次性缴纳一年半的房屋和两个车位的物业管理费,手续办理过后,去现场时,发现B140不翼而飞,根本就不存在此车位。从2016年初拍得车位,催促缴费并签订合同,至交房之日,逾期一年半,无人电话或书面告知,协调此事。缴纳车位管理费时也没人告知,并对B140车位收取一年半的物业管理费。 后联系销售人员,无人负责,次日,有销售联系说是可以给调换车位,但周边的车位已销售无几,给出可调换的三个车位,各自都有其问题,要么不好停,要么不好开门,要么距离远,当时不同意调换,之后无人问津。 8月23日联系销售解决此问题,但接待的是新接手的销售,对之前的事毫不知情,只给出领导给的解决方案,就是按照合同后条款解决,要么调换,要么原价退钱按银行利率补利息。 现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车位不翼而飞的原因:要么是如销售所说,开发商当时设计漏洞,无人行坡道,无法交工验收,为增加人行坡道而占用本人车位;要么就是虚假销售。 二、无论上述何种原因出现此事,无人第一时间与业主联系协商。 三、缴纳车位管理费时还是没人告知,开发商故意隐瞒此事。 四、出现问题后,无人道歉,无人负责,更没人主动解决问题。 本人现住房也是万科的,购买万科柏翠园看中的就是万科的品牌、信誉和服务,但现在看来,品牌代表的是过去,信誉可以造假,服务更显得苍白。 望尽快解决此事,还业主应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