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这儿系统”2017年8月之前,物业管理费收费项目,显示不出“有偿收费”这笔项目,造成业主2017年8月之前有多笔有偿服务向租客漏收,已经反馈到物业楼宇管家“勿忘我”,答复是:租户也是住户,只要住户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物业就可以和物业费一起结算。试问:物业费结算扣取的银行账户是业主的账户,那么物业在提供有偿服务的时候,签字人如果不是业主,物业是不是应该第一时间知会业主或者采取现金结算的方式?而不是租户签字确认却扣取业主的银行账户吧?系统设计有漏洞可以改进,那么管家的回复不太负责任了吧?业主预留给物业银行的账户,是扣取物业管理费用的,而不是扣取其他有偿服务或者订水服务的。请万科管理部门就系统漏洞造成业主的损失,请给一个合理的答复!管家不负责的回复也请跟进落实! |